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赵健:
本局于2026年9月28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桂北城市监罚催告〔2026〕20001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桂北城市监罚催告〔2026〕20001号
赵健:
本局于2026年5月20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桂北城市监处罚〔2026〕20012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一、没收违法所得陆仟零叁拾元整(¥6030元);二、罚款拾万元整(¥100000元)。罚没款共计壹拾万陆仟零叁拾元整(¥10603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 系 人:张其 董飘艺 联系电话:2093913
联系地址: 北海市海城区三中南里二巷18号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