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安民镇部分道路规划和建设有关情况,为方便社会各界使用,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部分新规划和已建成街路巷的名称(南北走向11条,东西走向5条),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命名原则
(一)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二)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符合《地名管理 条例》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三)道路名称结构: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即“XXX街”“XXX大街”“XXX路”。按照丹东市城市地名道路通名划分基本原则,平行于鸭绿江的街路(东西走向)通名为街或大街,垂直于鸭绿江的街路(南北走向)通名为路或大道。注:街长度在10千米以上可命名“大街”;路长度在5千米以上可命名“大道”。
二、命名要求:(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五)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七)不得使用“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八)安民镇街路命名采词为:“春X路”“春X街”“民X路”等。例如:“春晖路”“春华街”“民丰路”。
三、命名办法:参与者可根据《安民镇部分规划道路拟命名示意图》上规划路1—11、规划街1-5和命名要求第八款提出命名方案,方案内容具体格式:道路标准名称+地名来历+地名含义。
四、征集方式和时间:参与者提出命名方案后,可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发送(投递)到丹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来信请注明“振兴区安民镇街路命名”字样。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ddsbzad@163.com
联系电话:2170490
联系地址:振兴区六纬路28号416室。
联系人:杜镇宏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止。
丹东市民政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