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9月29日,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新增两项提取政策,拓宽使用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宜居安居的美好愿景。
一、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中心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新购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过5年;既有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0年。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为名下自住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含电梯费)的,每年可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
温馨提醒: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前往吴忠市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