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文时间: 2026-10-16
资料来源: 包头水务
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7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的公示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包头市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审核验收销号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
联系电话:0472-5919207
邮寄地址:九原区沙河西街新区商务大厦A座包头市水务局711室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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