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行政执法证声明作废的公告

2026/10/21 9.0k 阅读 158 点赞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有关规定,现将方下街道因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执法单位名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方下街道办事处。

原持证人员姓名:林琳,行政执法证编号:15010997083,有效期:2026年6月31日。

现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关于行政执法证声明作废的公告.docx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方下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