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大姚县多措并举,及时审核发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的病残津贴。2025年,共审核审批符合享受病残津贴4人,发放病残津贴4.22万元。
突出政策学习。认真研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准确领会病残津贴相关政策。严格把握申报办理流程,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清晰知晓病残津贴申报办理程序、报送资料等相关环节,提高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全面了解缴费年限和领取病残津贴的月数等情况,让参保人员不跑冤枉路,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突出政策宣传。利用“四万三进”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向参保人员宣传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宣传国家病残津贴政策,让参保人员少跑腿。
突出业务经办。经办人员耐心细致地指导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填写病残津贴申请书,开具规范的病情检查委托书、详细讲解劳动能力申请鉴定流程和注意事项,积极与社会保险中心进行前置沟通协调、并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建立“一人一档”服务台账,全程跟进办理进度,确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办事“零障碍”。
突出优质服务。做好日常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坚持做到按季度上报审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简化程序,精简经办流程,对参保人员提交的病残津贴材料当即审核,对符合政策规定但材料不完善的参保人,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让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享受到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曾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