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效缓解该群体的社保缴费压力,提升就业稳定性。
一、政策覆盖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是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稳定就业及惠及民生的重要手段。核心覆盖群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4050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及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他们是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
二、政策内容与实施成效。目前,我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约0.51万人,部分人员因缴费压力大而中断社保缴纳。针对此情况,我县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截至目前,已为175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56.977万元。补贴政策实施后,该群体的社保断缴率同比有所下降,就业稳定性得到提升,有效缓解了“想参保、怕缴费”的困境。
三、申领原则与保障机制。政策遵循“先缴后补、精准发放”原则。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完成就业登记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认定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申请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依据“先缴后补、精准发放”原则,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认定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于从事灵活就业者较多,这类工作收入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社保补贴既解决缴费难题,又让他们安心享受社会保障。
要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红利,既要精准发放补贴,也要优化申领服务。为更好地发挥补贴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一步将持续关注就业困难群体。一方面,加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提供相应岗位;另一方面,深化“补贴+培训”联动机制,让就业困难人员稳定灵活就业,以技能提升巩固就业成果,使社保补贴不仅“补资金”,更“促就业”,实现“老有保障、业有支撑”的民生目标。(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