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楚雄州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或户籍要求的说明

2021/02/19 1.4w 阅读 78 点赞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对楚雄州2021年公务员招考岗位中有关“生源或户籍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县(市、区)”的规定,原楚雄州户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因高考入学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二、原户籍非楚雄州的人员,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须在2021年2月底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楚雄州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楚雄州。

三、非楚雄州户籍或生源,但因高考入学后将户口临时转入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上(如楚雄州内各院校),这类户口属于有期限(在校期间)的户口,不可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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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