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政策解读

解读公司合并有关契税政策的规定

2015/07/01 1.8w 阅读 519 点赞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本条政策的要点:

  一是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合并,即公司吸收合并和公司新设合并适用本条,其他企业和其他形式的合并不适用本条。
  二是并非所有上述两种公司合并行为均适用本条免税政策。限定的条件是“原投资主体存续”,因此,在适用政策前,应判断是否“原投资主体存续”。若存续,即使原各方公司投资人在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比例和结构发生变化,仍可享受该条优惠政策。 
  三是投资主体存续,就是原公司投资主体必须存在于合并后的公司,且在合并过程中不能撤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