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政策解读

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内是否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微企业缴纳的有关政府性基金有哪些免征规定?

2015/04/23 9.5k 阅读 325 点赞

  答:一、对经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内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给予免征5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企[2012]284号)。

  二、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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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