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有序运行,维护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赋码”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将意见及建议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征求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0天内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608
邮 编:650506
联系人:李劲
联系电话:0871-64126300
电子邮箱:kmver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 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赋码”分类管理实 施细则(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1日
2. 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赋码”分类管理评 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