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公安局“平安护航”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庄河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充分发挥“护路联盟”作用,联合“红崖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6月9日,庄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利用护路联盟成员举报线索,成功查获一辆拉载未成年人的超员车辆,且驾驶人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及时消除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近日,庄河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暨“红崖群众·护路联盟”启动仪式,部署为期4个月的夏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向8名“红崖群众·护路联盟”成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红崖群众·护路联盟”旨在汇集庄河市多方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由庄河市政府交管会主导,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会力量参与的三个层级联动模式,建立运行“安全宣传”“秩序管控”“隐患治理”“车管服务”四大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共同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庄河市将发挥“护路联盟”成员多、力量足、覆盖广等优势,提升交通安全宣教深度广度,做好“除隐患、防事故、护安全、保畅通”各项工作。
6月9日,庄河交管大队监理中队接到护路联盟群成员举报,称在光明山中心小学附近有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监理中队立即开展工作,联合长岭中队在305国道布控并查获该违法车辆,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4人,超员5人,更让人感到胆战心惊的是,车上拉载的竟均是未成年人!当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员张某准驾车型为C1,而驾驶该公路客运汽车需要持有B1驾驶证,或者A1、A2驾驶证,该行为属于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安排其他车辆将车上乘员安全转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人张某因涉嫌驾驶公路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及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合并处以罚款2700元,记21分的严厉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车辆超员行驶时,惯性会增大,制动距离增长,极易发生因轮胎负荷过重爆胎或者制动失灵等事故,存在车辆失衡导致侧翻的可能,加上乘员过多,无法保证全部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疑会增加人员伤亡风险。因此,为了保障自身安全,广大驾乘人员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拒乘超员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