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胜福山砂有限公司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对《莱芜市胜福山砂有限公司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上述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寄(送)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
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63号
联系人:吴浩联系电话:0531-76885316
邮箱: gckuangguan@jn.shandong.cn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