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办字〔2026〕29号),原西安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已撤销。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有关要求,原西安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印章已送交印章制发机关销毁。
自2026年9月16日起,启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制度改革专用章”,该印章仅限住房制度改革有关业务性审批材料使用。启用和停止使用印章式样附后。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