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流通领域安全风险,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清查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全市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专项检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一是明确检查重点,压实监管责任。此次检查以全市取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为对象,依托市场监管登记系统与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对企业的许可备案信息与营业执照进行比对,聚焦批发环节流通链条长、辐射范围广的特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是否存在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冷链管理产品是否按要求储存运输;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条件等违规情形。
二是分步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实效。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批发企业对照检查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属地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开展现场核查,对自查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深化清查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到期逐一“回头看”核查销号,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依法公示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信息,倒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本次共检查批发企业131家,注销备案凭证15个,责令整改9家,立案查处4起。
下一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跟踪清查治理情况,深化常态化监管,引导企业树牢质量安全意识,持续规范医疗器械批发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