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法定抓手和主要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国家已连续实施四个周期(每10年一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北京市、石景山区均已从“九五”至“十四五”连续实施六个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基础扎实、体系成熟。本次《石景山区“十五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已列入区级专项规划序列,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依据《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北京市石景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石景山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制定。
二、总体考虑
在编制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在巩固“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成果基础上,聚焦石景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谋划提出具有前瞻性的目标任务。二是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结合人口结构变化、生育政策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妇女儿童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围绕加强生育支持和家庭支持、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等重难点工作,研究提出务实举措。三是坚持纵向衔接与系统谋划相融合。与市级规划衔接,全面对接区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将妇女儿童发展重点任务嵌入相关专项规划延伸落地。
三、主要内容
《规划》确定了主要目标,设置了9项主要指标。保留“十四五”持续推进指标7项,新增生育友好医院比例、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2项指标。对标市级规划指标体系,保持框架统一、重点突出,确保上下可对比、可考核、可评估。《规划》共分总体思路、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重点任务、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重点任务、规划实施保障四大部分,从妇女、儿童2个板块15个方面,提出了63项重点举措。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板块的重点任务是:优化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深化高质量教育一体化贯通;推动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扎实提升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强化家庭支持力度;打造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机制。
保障儿童优先发展板块的重点任务是: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打造全方位立体安全防护网;构建普惠优质教育体系;落实落细儿童福利政策;深化家庭支持体系建设;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优化儿童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