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耕地3177.81万亩。其中:水田33.48万亩,水浇地423.86万亩,旱地2720.47万亩。
(二)全市园地4.31万亩。其中:果园3.89万亩,其他园地0.42万亩。
(三)全市林地17010.6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6549.59万亩,灌木林地259.45万亩,其他林地201.57万亩。
(四)全市草地10013.2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9391.28万亩,人工牧草地27.65万亩,其他草地594.36万亩。
(五)全市湿地3702.77万亩。其中:森林沼泽1027.19万亩,灌丛沼泽296.69万亩,沼泽草地2216.58万亩,内陆滩涂139.85万亩,沼泽地22.46万亩。
(六)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7.70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6.42万亩,建制镇用地38.67万亩,村庄用地131.90万亩,采矿用地26.96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75万亩。
(七)全市交通运输用地171.1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8.15万亩,公路用地48.85万亩,农村道路102.67万亩,机场用地1.36万亩,港口码头用地0.01万亩,管道运输用地0.06万亩。
(八)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68.4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36.48万亩,湖泊水面358.47万亩,水库水面31.12万亩,坑塘水面35.33万亩,沟渠3.83万亩,水工建筑用地3.2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