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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打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公布6起典型案例

2026/10/29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143 点赞 查看原文
严查严打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公布6起典型案例

严查严打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公布6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10-30 14:33 新闻来源:芜湖市公安局 点击率:

“净网2026”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芜湖市公安机关持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乱象切实维护健康清朗网络空间现公布6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湾沚网民张某(男,30岁)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评论称”湾沚这边端午节一车四个人,酒驾。死了三个……”该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目前,张某已被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网民冯某(女,41岁)为吸引关注,在短视频平台评论区发布“花津南路爆炸案并造成人员死亡”的不实言论,虚构爆炸致人死亡虚假信息,误导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社会恐慌情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冯某已被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依法予以行政警告,责令删除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三:湾沚网民汤某某(男,47岁)为吸引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某树林边排污视频,并配文称“核污水排放”,虚构”核污水”虚假警情,误导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社会恐慌情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汤某某已被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鸠江网民牛某(男,34岁)、胡某(男,36岁)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评论称“小区某户窗户加装遮阳帘,或暗藏骨灰盒”。该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牛某、胡某已被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经开网民王某(女,33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城市内涝视频,并附相关定位并配文“都别劝,划船也要去上班”。经核实,该时段内芜湖未发生暴雨,王某将其他城市路面被淹视频嫁接,造成网民误解和恐慌,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目前,王某已被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繁昌网民王某(男,60岁)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虚构信息称“繁昌最近出现人贩子……”。该消息迅速引起关注,不少市民信以为真,纷纷转发,引发持续热议,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造成民众恐慌。目前,王某已被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任何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牟取私利等行为

不仅违背公序良俗

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自身网络言行

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安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