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贸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醒有关企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2026年8月4日,宿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宿迁力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宿城区应急管理局拟给予该公司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7月24日,市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宿迁立科高分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油漆间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市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7月17日,泗洪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宿迁市锦鸿电子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浸漆室使用油漆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泗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