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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鹰潭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典型案例通报(第二期)

2026/09/28 2.1k 阅读 99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全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集中通报第二期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警示物业相关责任主体以案为鉴、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共同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一

贵溪市远东新城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典型案例

案例情况:贵溪市住建局聚焦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在维修资金使用专项核查中发现,江西省万事利达建设有限公司在承接远东新城第四批外墙渗水维修工程项目期间,存在违规操作问题。该公司在项目实施结算过程中,存在墙面涂膜防水多报工程量及税率计算等问题,累计多结算维修资金共计39794元。

处理结果: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贵溪市住建局第一时间向涉事公司出具《责令退回维修资金项目工程款意见书》,明确要求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多结算款项。目前,涉案多结算资金39794元已全部足额追回,有效挽回了业主经济损失。同时,贵溪市住建局已依法将该案件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公安部门已受理该案,正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案例二

余江区邓埠街道磨仂洲小区物业企业保安未按规定持证上岗问题

案例情况:2026年8月,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邓埠派出所在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整治排查工作中发现,江西思强物业有限公司服务的磨仂洲小区保安员未按规定持保安员证上岗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存在治安管理隐患。

处理结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邓埠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涉案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企业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该企业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案例三

月湖区四海广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违规使用公共收益问题

案例情况:月湖区住建局在物业小区检查中,发现四海广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自2020年至2022年违规收取小区地面停车费合计30722.5元,未经过业主大会及全体业主同意将该笔资金与公司日常开支混用。

处理结果:月湖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等相关管理办法,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作出扣减物业企业年度信用评价分处理。责令限期将侵占公共收益足额退回公共收益专户。目前,相关收益已全部退回。

案例四

高新区万福家天下小区未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未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的问题

案例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高新区万福家天下小区特种设备使用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在调取中控室监控记录时,发现该小区电梯仅由一名维保人员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未实际开展电梯维保作业;该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单位未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未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江西中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开展常态化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导致小区电梯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威胁小区业主的乘梯安全。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责令维保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罚款。

案例五

信江新区夏埠街道居民未依规管控犬只致人受伤问题

案例情况:近期,夏埠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肖某报警求助,称其在小区楼道通行时,被一只无人看管的犬只咬伤。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处置工作。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排查,快速锁定涉事犬只主人娄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娄某在小区公共区域饲养犬只,未落实安全管护措施,放任犬只自由活动,过失造成他人受伤,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娄某在公共区域未对饲养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过失致使他人受伤,已构成违法。信江公安分局夏埠派出所依法对娄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小区物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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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