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2026/10/09 7.1k 阅读 177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对市医保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北海新实践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本轮巡察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工作要求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视、审计、统计、财会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信访接待点,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一)巡察信箱:设置2个信箱,在以下地点:

1.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大院内(海城区深圳路49号‌);

2.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

(二)接访电话及时间:1830779115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0004号邮政专用信箱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36000。

(四)信访接访点: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69号市水利局一楼谈话室。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医保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6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