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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中止和解除1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2026/10/12 1.3w 阅读 215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6家医药机构(含2家医疗机构、4家零售药店)和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12家医药机构(含1家医疗机构、11家零售药店)予以公布。

  附件:1.泉州市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泉州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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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