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修改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同时说明修改理由,并于2025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hehuijiuzhuchu@163.com或传真0431-89152192。
附件:1.《关于修改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改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吉林省民政厅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