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质效,大姚县创新工作方法,“四突出”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办理退休51人。
突出政策学习。每周一职工会上紧紧围绕人社政策开展培训,认真研读《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和《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准确领会和严格把握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熟练掌握退休审批办理流程,提示用人单位经办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清晰地知晓退休申报经办流程、报送资料等相关信息,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向社会公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相关政策、申报流程、审批程序等,提高参保人员知晓率和认知度,让参保人员全面了解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等情况,切实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突出档案预审。根据大姚县社会保险中心参保人员信息,筛选出2026年292名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员,结合人事档案开展档案预审工作,及时发现档案中出生年月不一致、参加工作时间不清、材料缺失或涂改等问题,通过前置服务,将问题解决在审批前。为确保退休资格审核认定“零差错”,把准审核重点,强化审核规范性。对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准确鉴别其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逐项审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招工、调动和离开单位的相关资料。对办理退休的企业在职职工参保人员,结合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确定申请退休职工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对灵活就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审核身份证原件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对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休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有效降低临近退休人员因档案不完善多次往返跑的情形,让参保人员能根据弹性退休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地自愿选择退休时间。
突出待遇核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等,认真核定每个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确保享受待遇准确无误。
突出优质服务。做好日常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坚持做到按月审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精简经办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退休材料当即审核,对符合退休政策规定但材料不齐全的参保人,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让企业经办人员和参保人员享受到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曾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