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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呼伦贝尔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24102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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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兴国委员:

呼伦贝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翟兴国代表提出的第24102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加大农村法治宣传力度,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一是将用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提升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等内容纳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并组织推动实施。二是不断推进我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嘎查(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建设,目前全市已建设普法宣传栏1050个,是农村重要的普法窗口和阵地。

二、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一是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真抓实干完善各项工作、总结提炼特色亮点,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56个。二是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要求,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复核保留的第一至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1年度复核保留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的初核工作,不断完善村自治体系,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典型示范作用有效发挥。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详细编制《2022年度呼伦贝尔市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试行)》,印发《关于报送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关于呼伦贝尔市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等,做到职责清晰,指导相关普法责任主体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督促相关普法责任主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与农村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抓好乡村普法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推选工作,聚焦目标导向,严格按照推选要求,鼓励具有一定法律文化知识、遵纪守法的群众投身到“法律明白人”队伍。优先从嘎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妇联主任、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红色堡垒户、驻村辅警、“五老”人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社区法律顾问中遴选“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经过嘎查、社区公示,司法所复合后报各旗市区司法局审核,市司法局汇总备案的流程,严督实导务求实效。二是加强“法律明白人”管理,完善其档案台账,及时颁发证书、徽章,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队伍。截至目前,呼伦贝尔市共有“法律明白人”3639人,实现全市1156个行政村社区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三是强化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培训工作,注重发挥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服务平台作用,并选派专业人员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四是推动“法律明白人”参与农村牧区基层治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法律明白人”参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普法活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3年共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29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851件。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2024年4月8日

签发人: 孟青海

承办人: 唐丽娟

电  话: 0470-8217984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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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