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住建部门部署要求,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9月20日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与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同日落地实施。
此次政策调整将住房公积金的支持范围由“购房安居”进一步延伸到“装修宜居”,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装修支出。同时,将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限由1年放宽至3年,解决了部分职工因购房时间较早、错过申请时限而无法提取的实际困难;针对参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职工,政策明确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该类贷款不占用再次申贷的套数认定,切实降低了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资金门槛。

为推动政策尽快惠及广大缴存职工,中心从业务渠道、政策宣传、系统保障三个维度同步发力。各县(市、区)管理部均设立受理专窗,“爱山东”APP聊城公积金专区与中心网上服务厅同步上线新增业务,审批通过后资金直达职工个人账户,实现线上能办、线下好办、资金快达。宣传方面,制作AI数字人政策解读短视频,在《聊城日报》刊发新闻稿并配套问答式政策解读,依托12329服务热线、窗口发放办事指南等多种渠道,重点明确装修发票的开具要求,说明家具、家电等软装费用不予认定的相关规定,引导职工一次性备齐材料、减少办事跑腿。系统保障方面,新上线业务系统已打通民政、税务等部门数据接口,可对婚姻状况、发票信息等要素开展自动核验,既提升了审批办理效率,也筑牢防范违规提取风险防线。自政策出台以来,全市累计受理相关申请116笔,拨付资金685.99万元,其中已办结62笔,拨付资金358.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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