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你单位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
联系部门:社会组织慈善管理科
联系电话:0878-6016271
楚雄州民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归档,一份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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