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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受理范围及渠道的通告

2026/10/12 1.0w 阅读 408 点赞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受理范围及渠道的通告
发文时间:2026-10-13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1、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2350)

2、书信举报。(邮寄地址: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3、微信小程序举报。(下附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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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保障举报内容及时有效得到处理,请您在提交举报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以下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鼓励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匿名举报或未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的,即使核查属实,也无法发放举报奖励。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同一举报事项已受理,举报人重复提交举报的;

2.无明确举报对象、举报事项,违法违规事实表述不清的;

3.属于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部门、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 / 办结的事项;

4.其他依法依规不予接收的情形。

四、举报人权益与责任

举报受理及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材料予以保密。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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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闻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