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23日中国共产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九届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九届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州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州委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清廉怒江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在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领导下,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牢牢把准政治方向,政治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更加常态长效;突出风腐同查同治,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坚持执纪执法为民,整治成效更加可感可及;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监督体系更加协同高效;从严抓实自身建设,铁军队伍更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为全州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十五五”良好开局,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指出,过去五年,全州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监督治理效能有力提升的实践启示我们,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必须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在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中诠释正确政绩观,让群众可感可及;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持续发力,不断增强治理腐败综合效能;必须将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完善严管厚爱长效机制,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必须持之以恒抓实自身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更是怒江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发展速度、壮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效的关键五年,也是持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五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始终牢记“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的殷殷嘱托,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标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清廉怒江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成果,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清障护航。
大会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深刻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的重大判断,精准发力、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要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贯通协同“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自觉践行“四个过硬”,持续深化“五个协同”,落细落实“六个强化”,持续提升履职效能,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一以贯之扛牢“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以贯之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强化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以贯之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持续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一以贯之站稳人民立场,持续用更多可感可及的整治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以贯之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增强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一以贯之抓好自身建设,持续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纪检监察铁军,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奋力推动怒江加快发展、赶超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大会号召,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持战略定力、敢于善于斗争,勇毅前行、接续奋斗,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担当新作为新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怒江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