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2026/09/28 1.7w 阅读 59 点赞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确定怒江州财政局为州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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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