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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兰屯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南区30万千瓦风储工程220kV送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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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0月29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批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兰屯 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南区30万千瓦风储工程 220kV送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申请,该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中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2项。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扎兰屯 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南区30万千瓦风储工程 220kV送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水行政许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各级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如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发生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如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应在本行政许可有效期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通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于竣工验收完成后6个月内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报我局备案。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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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