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控高保低”政策,维护广大缴存人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DBJ/T45-178-2024)等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202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2026年度,北海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均为12%,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测算,北海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994元,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999元,合计为5998元。
二、202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26年度,北海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均为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的规定,北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据此,北海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10元,合计为22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同一个单位的所有缴存职工应集中统一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缴存基数一经确定,本年度内不再调整。遇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可申请办理基数更正。
(二)基数调整核定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如实统计、核定和填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同时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时要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缴存基数经单位和职工确认无误后,方可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进行汇缴。
(三)办理网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市本级地址: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3087059。
2.合浦管理部地址:合浦县廉州大道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电话:7198010。
3.铁山港管理部地址:南康镇朝阳大道172号(原南康汽车站)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8607276。
4.涠洲岛代办网点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双拥路5号广西农村信用社内,电话:6012130。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6日